电子签约有什么好处?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签约有什么好处?
一句话,采用电子签约,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解除用户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局限,随时随地完成合同签订、订单确认等商务操作,不用再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
电子签约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签约缺乏传统线下签约的现场感受,不少用户对电子签约的法律效力存在疑惑。然而,不管是《合同法》还是《电子签名法》,都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这些法规不仅明确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也从立法层面确立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合同法》第10条和11条,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认可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的合法地位: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电子签名法》第13条,认可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
电子签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字:
(1)电子签字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字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字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14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只有使用了“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才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然而,并非任何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都受法律保护,只有依法成立、获得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CA机构提供的可靠电子签名才受《电子签名法》保护。只有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能“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司法诉讼中具备书证的法律效力,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而通过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传真、PDF、可视化印章以及不能判断为可靠电子签名的普通电子签名等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只能作为普通数据电文,经过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费用高昂、流程繁琐的鉴定过程,才能采纳为司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