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鸿星尔克法律顾问陈巧丹:护航“科技新国货”,保障业务合规发展
陈巧丹
鸿星尔克法律顾问
上海劳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厦门仲裁委仲裁员
Q1、近几年国潮崛起带给了国产运动品牌新的发展契机,鸿星尔克也提出“科技新国货”的品牌战略进行产品和品牌创新。法务中心为配合公司战略提供了哪些法律支持?
陈巧丹女士:我们法务中心主要通过两大版块为公司的品牌战略以及科技创新来保驾护航。
法务中心设有知识产权部门,专门负责专利的申请及维权等工作。在申请专利方面,知识产权部门的人员会与开发设计人员就产品的设计创新思路进行沟通,法务人员会结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特性进行专利申请,从而使我们研发出的科技产品第一时间得到全方位的权利保护。
另外,我们还设有专人对线上和线下侵权行为不惜一切代价,依法对侵权行为人进行严厉地打击及追责。
Q2、结合法务中心的实践经验,线上与线下维权的工作,哪一块工作量和挑战更大?
陈巧丹女士:相比线下,线上的工作量更大一些。随着消费者线上消费比重的提升,我们也在逐步提升线上维权通道的力度,包括和各个电商平台、维权平台的合作,通过企业、平台、监督部门的配合,确保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享受品牌的购物体验和优质产品。
Q3、鸿星尔克的业务线多、链路长,法务中心如何防范业务风险,推进业务发展?
陈巧丹女士:鸿星尔克公司倡导“现场现实现物”的工作理念,法务人员会深入一线熟悉了解整个业务流程,发现、梳理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从而给出解决方案,协助业务部门优化业务流程。
具体来说,鸿星尔克的法务中心会为业务部门提供一套“量身定制”的风控方案。
比如说法务人员在深入了解业务模式,梳理业务流程的过程中发现某些环节存在潜在风险,那么法务人员发现这种情况就会同业务部门沟通,结合实践对可以改动的地方进行调整,与业务部门商讨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法务部门还会继续跟进、确认方案是否已执行落地,从而形成一个风控闭环。
这种量身定制的风控方案不仅能够达到法律风险防控的目的,同时也能够确保业务的健康运作。
Q4、鸿星尔克销售业务遍布全国,法务部门日常工作中如何为外地同事提供法律服务?
陈巧丹女士:鸿星尔克现在基本已实行电子化办公。如果公司需要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其中就需要法务人员对合同进行审核,合同审核后,业务部门方可对外签订。其他内部事务如果与合规有关,需要法务人员的介入,我们也会在第一时间密切协作。
例如我们在企业微信上搭载了专门的法务窗口,由法务同事在后台实时回复,如果有突发情况,外地同事也能够以最快的时间找到我们,尽快解决问题。
Q5、近几年运动品牌营销开始线上线下融合,鸿星尔克也在线上直播等新零售模式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与此同时,全新的营销和销售模式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地带,对此鸿星尔克的法务中心做了哪些工作?
陈巧丹女士:近几年线上直播业务逐渐成为消费者新的购物渠道,针对直播等新零售业务,目前法务中心主要从培训、合作公司合规管理、应急预案设置等保障业务合规。
首先是对直播人员的法律培训,包括产品文案的宣传用语规范、案例学习、紧急情况应对等,我们也会将一些公众比较关注的公司事件与直播人员同步,便于主播能够及时回应消费者的问题。
另外我们也会对直播业务的合作公司进行合规管理。在初期,我们会对合作平台、合作公司进行主体资质审核,接下来就是从业务细节进行把控,对于在合作过程当中可能存在的一些不规范情况进行详细调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从而达到合规管理的目的。
Q6、鸿星尔克产品行销海内外,法务部门在支持海外贸易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陈巧丹女士:在海外业务上法务部门更多的是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的工作。
鸿星尔克自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也进行了全球的知识产权布局,目前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拥有商标专用权,从根本上保证了企业维权的法律依据。
同时对于海外贸易及跨境电商中大量存在的跨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法务中心也在积极与业务部门配合进行打击。
关于这点,法务中心一般会采取销售渠道管控、出口渠道管理、跨境电商平台监测等方式,全方位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Q7、除了提出“科技新国货”的品牌主张,据了解,鸿星尔克也在组织管理上进行数字化创新,用科技手段提升运营能力。目前法务中心启动了哪些数字化项目?成效如何?
陈巧丹女士:拿电子签约项目来说。起初,鸿星尔克公司的合同审批采取了比较原始的纸质合同审批,特别耗时耗力,也无法满足业务的需求。后来法务中心提议将对外签订的合同放在门户系统上进行流程上的审批,不仅能提升效率,还能达到办公留痕的效果。
但是合同线上审批执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些合同在审批完以后的签订环节出现了合同内容被合同相对方篡改的情况。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合同的签订主体可能不是本人,法务人员也无法进行有效管控。
恰好当时电子签约兴起,2019年,法务中心主导参与公司与上上签电子签约的电子签约项目,完成了合同签约的线上化。
现在鸿星尔克的经销商合同、物流运输合同等制式合同已经实现了电子签约。这些都已形成合同范本,双方认可合同条款,采取电子签约会更加高效。截至目前,我们通过电子签约签订的合同已经超过了50%。
数字化项目带来的改观也很明显。以前签订合同需要来回快递,产生快递费用、人工成本、时间成本等。现在通过电子签约,相关的支出得到了节省,效率上更是有很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合同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因为电子合同的内容是无法篡改的,合同的签署主体也经过实名认证,从而保证了合同相对方主体的真实性。
Q8、在2019年引入电子签约时,你们做了哪些准备工作?鸿星尔克的法务更关注什么?
陈巧丹女士:对法务而言,必须考虑合同的有效性,虽然在2004年国家已经颁布了《电子签名法》及当时的合同法,是认可合同的数据电文的形式,但是合同采用电子签约的形式在当时并不多见,毕竟在法院或仲裁阶段,法官或仲裁员对于纸质形式的证据原件是认可的,至于是否会认可电子签约形式的合同,我们当时是有所担心的。
所以后来在准备实施电子签约之前,法务中心也做了多方面的调研,包括咨询了法院的一些法官意见,了解到在经济较为发达区域的法官对于电子签约方式签订的合同还是持认可态度的。
另外我们也查询到一些案例,对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签约签署的合同,法院亦认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时,我们也跟上上签平台做了深入地沟通了解,他们亦能够提出一些成功的案例、服务企业的方案等,打消了我们的顾虑,所以决定上线电子签约。
当然电子签约开始在企业内部推广时也遇到很多阻力,比如业务人员对于电子签约形式持有怀疑态度,以及要求业务人员在合同签订前,让合同相对方在签约平台上提交资料进行注册等工作,被认为比较繁琐等。但是经过法务中心人员持续不断的宣导,现在业务人员也感受到电子签约的便捷,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大家更是直接感受到电子签约的独特优势,接下来鸿星尔克也会在其他适合的业务场景,继续推广及采用电子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