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关系?电子签章有法律效力吗?
上上签
2020-11-16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所以,电子签章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电子签名,因此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与电子签名类似。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在我国法律法规上早有规定。
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传统纸质签字盖章一样,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的条件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以上法律法规不仅认可了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同时也对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做出了要求: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