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上上签
2020-08-25
我国于2005年发布实施的《电子签名法》为电子签名的应用奠定了法律基础。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需要注意的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提供的电子签名是无效的,因其通常并不满足有效电子签名法律效力所需满足的要求。一定要经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提供,比如上上签,其提供的电子签名满足“识别签约当事人真实身份、精确记录文件签约时间、有效防止文件被篡改”三个条件,完全符合《电子签名法》中关于“可靠电子签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