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具备哪些条件?
上上签
2020-04-16
近年来,电子签名技术被广泛应用在文件签署中。为了规范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推出了《电子签名法》,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是实现电子签名安全的重要手段,那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都具备哪些条件呢?
1、《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2、《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是一种技术手段,其可靠性也随着采用的技术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通过合法的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签署的电子签名都是合法有效的。
3、《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上上签的电子签名技术就符合《电子签名法》,且联合上海东方公证处进行电子合同的全证据链公证,非常的可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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