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电子签名是符合电子签名法的?
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迅猛发展,电子签名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电子签名是一个新兴事物,在传统的法律环境下,电子签名的应用也遇到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首先是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明文规定,造成了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无法可依,也制约了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其次是电子签名的规则不明确,发生纠纷后责任难以认定。而且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也不明确,认证的合法性难以保证。这样的话,交易双方对电子交易的安全性是无法放心的。那么,什么样的电子签名是符合电子签名法的呢?
1、对于电子签名制作的时候,当电子签名制作的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它只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每一个电子签名是唯一且只对应单独的一个人的,其他人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在使用电子签名前,一定要校验个人身份,这样的电子签名才具备法律效力。
2、当电子签名持有人要准备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在使用电子签名之前,本人必须在第三方电子平台上提前进行制作自己专属的电子签名,制作好以后的电子签名只能给本人使用,其他人没有使用权。
3、电子签名本人签署后,第三方平台对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都是实时监控的,只要有改动随时都会被发现。一般情况下,第三方电子平台会对电子签名进行加密保护,其他人不仅不能随意窃取,当电子签名发生改动的时候,第三方平台会通知签署人双方,保证了电子签名的安全。所以,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改动随时都能够被及时发现。
随着电子签名法的进一步完善,电子签名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使得电子签名有法可依,交易双方也更加放心地使用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纸质签名同样的法律效力。因此,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本文为上上签原创,非商业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需转载或商业合作,请联系pr@bestsig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