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务院发文: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中国一方面出台有关电子认证、电子签章、密码算法等技术和服务流程层面的政策;另一方面,自2015年后开始推出更多促进电子合同在各行业落地实践的政策。尤其在2020年,受疫情影响,各行业密集出台认可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政策,助推电子合同行业落地实践快速发展。前不久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
9月7日,国务院基于上述方案发布了《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旨在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逐步形成与国际先进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和要素供给体系。
文件提到,为保证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开放体系,提出:“立足中关村软件园,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试点数据跨境流动,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探索建立以软件实名认证、数据产地标签识别为基础的监管体系。”
1、为什么要推动电子签名国际互认
电子签名为可信身份认证和识别提供了技术基础,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是实现各类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必要条件。在全球信息化升级的大环境下,通过推动电子签名国际互认实现电子交易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全球电子商务、贸易投资便利化成为大势所趋。2019年5月,欧盟代表团向世贸组织(WTO)提议,WTO成员国必须允许通过电子手段签订合同,并且其法律制度既不应为使用电子合同制造障碍,也不应导致合同被剥夺,包括承认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发票及电子认证的有效性。
我国作为电子商务第一大国、数字经济第二大国,近年来一直在推动电子签名的互信互认:
2016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相互承认”。该《电子商务法》已于2018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3月12日,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组织召开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座谈会,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电子签名跨境互认及试验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应用创新,促进电子认证与应用深度融合。
在粤港澳大湾区,电子签名互信互认已取得重大成效。早在2009年,工信部、广东省政府、香港区政府就启动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2012年又启动了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
截至目前,已在跨境金融、电子商贸等领域完成多项试点,在无纸化通关、香港证券开户、可信存证固证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成效。
2、上上签积极推动电子签名国际互认
国际和国家对电子签名国际互认的支持和推广,为电子签约行业的全球化发展和应用范围扩大提供了更加利好的政策环境,同时也对电子签约平台提出了更高要求。
上上签电子签约,自成立以来始终保持第三方平台中立性,是电子签约行业首个进军国际市场的平台,一直积极推动、实践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
2018年12月,上上签与俄罗斯电商UMKA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中俄电子合同第一签。
2019年3月,上上签还与俄罗斯第二大银行VTB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为超过7500家的中俄企业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注册服务。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上签服务企业客户数量已超过640万家,其中不乏BP(英国石油)、DANONE(达能)、GE(通用电气)、PEPSICO(百事)等在内的世界500强企业。
电子合同数据涉及商业机密,对于面向司法、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的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有效保障信息流动的安全性是前提条件。
3、上上签拥有行业领先的安全资质
行业率先获得英国标准学会(BSI)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认证、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工信部可信云认证、全球首张ISO38505-1数据治理安全证书、ISO27018云隐保护认证、ISO22301:2019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云计算SaaS服务能力符合性评估(ITSS)三级认证,并参与制定多项行业技术标准。
“行业专家表示,电子签名作为网络身份的信息载体,是智慧企业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电子签名证书国际互认是必然趋势。上上签在产品技术、国际权威安全认证方面领先优势明显,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立即注册,免费领取电子合同】